补贴对象
与职技院校等职业培训机构按照“工学一体”模式,合作培养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人员、新转岗人员和一线职工的企业。
补贴标准
按企业支付给培训机构费用和企业实际支付培训鉴定费用给予补贴,补贴标准每人每年最高6000元,不超过2年。
办理程序
1.备案。企业在开展学徒培训前1个周内将有关备案材料包括:学徒培养计划、企业与学徒签订的培养协议、企业与技工院校签订的合作协议、学徒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等材料,向区级受理部门(吴兴区区府路1188号E幢吴兴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受理人社窗口)或向单位所在高新区、乡镇街道人社窗口提出备案申请。
2.鉴定。企业在培训任务完成后向属地人力社保提出申请,按照鉴定程序组织职业技能鉴定。符合条件的也可采取企业自主评价方式鉴定。如岗位为行业特有工种,可申请具备条件的省行内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组织鉴定。
3.申请。采取先支后补对实行新型学徒制给予补贴。企业填写《湖州市吴兴区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申请表》(附表1)向区级受理部门(吴兴区区府路1188号E幢吴兴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受理人社窗口)或向单位所在高新区、乡镇街道人社窗口提出申请。
4.审核。受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吴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5.拨付。公示无异议的,填写《湖州市吴兴区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审核汇总表》(附表2),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区财政局核准,由区人力社保局发放到位。
申请材料
(一)备案材料
1.学徒培养计划;
2.企业与学徒签订的培养协议;
3.企业与职技院校签订的合作协议(其中,注明非培训机构支付项目);
4.企业新型学徒制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
(二)补贴申请材料
1.《湖州市吴兴区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申请表》(附表1);
2.毕业证书复印件;
3.学生学徒的全部津贴凭证和参加申报社会保险登记证明;
4.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的各类实际费用清单凭证;
5.院校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6.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办理时限
申请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办结。
联系方式
1.吴兴区行政服务中心人社综合窗口,电话:2551383;
2.吴兴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技能人才),电话:2289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