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统计局发布了《2020年浙江省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统计公报》,大家可以对照起来参考参考。
《公报》数据显示,2020年,浙江省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08645元,比上年增加8991元,扣除价格因素增长6.5%;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0521元,比上年增加4138元,扣除价格因素增长4.9%。
指标解释
单位从业人员: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本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
工资总额: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以及房费、水电费等。
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
计算公式为:
统计范围
辖区内非私营和私营法人单位。工资统计是统计单位的从业人员,而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从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