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用人单位:
2025年岁末将至,根据《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用人单位自觉履行劳动报酬支付义务,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提示如下:
一、及时足额支付工资
各用人单位应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工时制度,合理安排劳动者休息时间。若因生产经营确需安排劳动者加班,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或进行调休。
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施工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并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对存在劳务分包情形的,应严格督促劳务分包公司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新就业形态平台企业应按照与劳动者订立的书面协议所明确的劳动定额标准、抽成比例、计件单价、劳动报酬支付周期、考核办法等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报酬。对于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由平台企业进行劳动管理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不得低于我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二、主动排除欠薪隐患
各用人单位应对劳动报酬支付等情况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并整改欠薪隐患。如确因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等实际原因造成欠薪,应通过职代会或职工大会等形式向职工说明情况并制定应对措施。发生劳动争议时,要及时与职工协商解决,基层工会要积极、主动作为,引导职工依法依规理性维权,确保争议及时解决。应主动接受、配合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工会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保障劳动者劳动报酬工作的监管和监督。
各用人单位应高度重视,自觉履行好劳动报酬支付主体责任,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共同维护我市社会稳定大局。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问题线索,可通过拨打12351、12345等服务热线等方式反映。
来源:湖州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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