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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户限制

发布时间:2019-12-27阅读量:1041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

《意见》要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常住人口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稳妥有序探索推进门诊费用异地直接结算,提升就医费用报销便利程度。进一步发挥城镇化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作用,全面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推动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推动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向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较多的城镇倾斜。

今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其中明确了要继续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并全面取消或放宽II型大城市、I型大城市等落户限制。相关内容在此次《意见》中均有体现。

住建部网站公布的《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显示,截至2017年底,城区常住人口在100万至500万的城市有69个,其中,西安、沈阳、哈尔滨、昆明、郑州、杭州、济南、青岛、大连、长春等10个城市常住人口超过300万。

《意见》指出,加大党政人才、企事业单位管理人才交流力度,进一步畅通企业、社会组织人员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渠道。

在拓宽技术技能人才上升通道方面,《意见》明确,推进职业资格与职称、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有效衔接,推动实现技能等级与管理、技术岗位序列相互比照,畅通新职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职称、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渠道。鼓励用人单位建立首席技师、特级技师等岗位,建立技能人才聘期制和积分晋级制度。支持用人单位打破学历、资历等限制,将工资分配、薪酬增长与岗位价值、技能素质、实绩贡献、创新成果等因素挂钩。

《意见》强调,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创造流动机会。培育和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数字创意等新兴产业,实施传统产业智能化改造提升工程,培育智慧农业、现代物流等产业,提供更高质量流动机会。研究机器人、人工智能等技术对就业影响的应对办法。

“此次中办、国办发文,体现了国家从更高层面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积极态度,这也符合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发展需要。”易居研究院智库研究总监严跃进说,上述重磅文件的发布,意味着阻碍人才流动的“闸门”逐渐松动,一批城市的活力和价值将被进一步激发。

近年来,人才落户早已成为各个城市竞争的重点领域。中原地产研究中心发布的报告显示,今年全国已有超过160个城市发布了各种人才引进与落户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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