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浙江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日前,浙江出台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进一步扩大创业投资规模,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浙商创业投资品牌,推动浙江创业投资行业走在全国前列。
目标1:先整它1000个亿
到2018年底,全省创业投资行业在资本规模、企业品牌、队伍建设等方面有较大发展;资本规模达到1000亿元左右,在全国比重进一步提高;
形成20家左右在全国具有品牌影响力的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队伍人数达到2000人以上。
到2020年,创业投资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浙商创业投资品牌,浙江成为国内领先的创业投资集聚地。
主体2:多元化战略
在创业投资主体的选择上,浙江明确要走多元化道路,坚持培育与引进并重:培育一批注册地、核心管理机构均在浙江的创业投资企业,鼓励和吸引省外知名创业投资企业将总部或核心管理团队迁入浙江。
同时鼓励行业骨干企业、创业孵化器、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创业服务中心、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创业创新资源丰富的相关机构参与创业投资。
鼓励和支持包括天使投资人在内的各类个人从事创业投资。浙江对各类人群投资持开放态度:鼓励成立政府或民间的公益性天使投资人联盟等各类平台组织,培育和壮大天使投资人群体,营造良好的天使投资氛围,推动天使投资事业发展。
对互联网股权融资平台,浙江的意见是:规范发展,从而为各类个人直接投资创业企业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和技术服务。
资金3::规模再扩大
大力培育和发展合格投资者。支持有实力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保险公司、大学基金等各类机构投资者在风险可控、安全流动的前提条件下,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和设立创业投资母基金。
鼓励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积极探索新产品和新模式,为创业企业提供综合化、个性化金融和投融资服务。
建立和完善股权债权等联动机制。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建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各类金融机构长期性、市场化合作机制,鼓励商业保险资金加大对创业投资的投入,推动发展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投债联动等新模式,不断加大对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融资支持。
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稳妥开展并购贷款业务,提高对创业企业兼并重组的金融服务水平。推荐、支持创业投资企业及其股东依法依规发行专项企业债券和其他债务融资工具融资,增强创业投资能力。
支持4:政府引导和政策支持
在政府引导和政策支持上,浙江综合税收政策、政府项目对接、政府资金引导等多种渠道多种方式,支持创业投资。
1.税收政策
密切关注国家鼓励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人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等科技型企业的税收支持政策,落实创业投资企业投资抵扣和技术成果投资入股的税收优惠政策,争取列入天使投资人个人所得税政策国家试点。
2.对接政府项目
利用政府项目资源优势,搭建创业投资与企业信息共享平台,打通创业资本和项目之间的通道,引导创业投资企业投资政府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
3.政府资金引导
发挥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等作用,促进创业投资发展。加大对地方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支持力度。加大对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创业的支持力度,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另外,浙江明确争取设立国家级创业投资综合改革试验区,重点在创业投资企业和被投企业的股权融资和转让交易、创业投资与科技成果转化对接、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质押登记等方面进行探索。
浙江将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优化监管环境、商事环境、信用环境、政策环境,保护知识产权。同时,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各项工作,实施更多的普惠性支持政策措施,充分激发市场发展活力,促进浙江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