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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分国内创业人才项目、海外创业人才项目、创新领军人才项目、海外青年人才项目四个类别。
(一)国内创业人才项目
国内创业人才项目是指从市外引新引进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落户吴兴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具有较好市场前景,能引领和带动我区重点产业转型升级的优秀项目。申报条件为:
1.项目团队应包括1名负责人和至少3名核心成员,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团队负责人和第一、第二核心成员于2023年1月1日之后来吴兴创业。团队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9年1月1日之后出生),团队平均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2.项目团队专业结构合理,团队负责人和第一、第二核心成员此前应在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在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技术管理职位3年以上。团队成员中至少有1名具有丰富创业经验或曾任知名企业中高级管理职位的经营管理人员。
3.项目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处于国际领先或国内一流水平,技术成熟并已进入开发阶段。创业项目成长潜力较大,目标产品市场前景较好,无影响项目开展的知识产权、经济等纠纷,已制定项目工程化、产业化方案,具备产业化生产条件,短时间内就能产生经济和社会效益。
4.项目团队应有充足的资金保障,具备持续创新创业能力。已注册成立企业,于2023年1月1日之后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团队负责人一般应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持股比例一般不低于30%且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对实到资本5000万以上的可以放宽到20%,实到资本1亿以上的放宽到10%),国内担任第一大股东的企业一般不超过4家。入选落地后创办企业实收资本不得低于300万元,其中团队负责人实际到位的货币出资不少于200万元。
(二)海外创业人才项目
海外创业人才项目是指从海外新引进带技术、项目、资金到吴兴创办高新技术企业,能引领和带动我区重点产业转型升级的海外高层次人才领衔项目。申报条件为:
1.应在海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回国时间不超过3年,在国内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6年,海外学习(工作)经历不少于6年,年龄在55周岁以下。
2.有海外创业经验或海外正式工作经验3年以上。
3.掌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4.项目应有充足的资金保障,具备持续创新创业能力。已注册成立企业,于2022年1月1日之后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人才一般应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持股比例不低于30%且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国内担任第一大股东的企业一般不超过4家。入选落地后创办企业实收资本不得低于300万元,其中创业领军人才实际到位货币出资不少于200万元。
创业人才项目申报时,一般要有场地、有人员、有固定的资产投入。
(三)创新领军人才项目
创新领军人才是指我区规模以上企业或高校、科研院所从市外新引进的,有较大技术创新业绩,致力于创新突破或成果转化,能够促进我区重点产业转型升级的高层次人才领衔项目。具体申报条件包括:
1.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拥有3年以上相关专业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近1年内来吴兴全职工作且已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3个月以上(除吴兴区以外地方无工资薪金所得纳税情况),与用人单位签订连续服务3年以上的全职工作合同,明确合同期内工作成果知识产权归属用人单位。
3.人才依托单位运行状况良好,上一年度有研发经费投入(以税务部门提供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凭证为准),配套支持设施完善,能给予人才充足的薪酬待遇、科研资金和研发设备,并提供人才创新所需的各类要素。
4.人才聘用年薪不得低于50万元(以税务部门出具的工资薪金所得为准,下同)。人才离职或实际发放年薪不足50万元的,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5.具备较高创新能力,研发水平和成果为同行公认,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水平。
(四)海外青年人才项目
海外青年人才项目是指从海外回国全职来吴兴创新,所持技术、项目能够促进我区重点产业转型升级的高层次青年人才领衔项目,具体申报条件包括:
1.海外学习(工作)经历不少于3年。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2.博士毕业于近三年世界大学具有国际声誉的排名榜单(主要指ARWU、THE、U.S.News、QS世界大学排名,下同)前200位的海外高校。
3.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职或科研职位(含博士后),或入选国家海外博士后专项,具备较高创新能力,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4.申报时未全职在国内工作,或在国内工作不超过1年,引进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连续服务3年以上的全职工作合同,明确合同期内工作成果知识产权归属用人单位。
5.人才聘用年薪不得低于30万元。人才离职或实际发放年薪不足30万元的,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1.顶尖人才项目认定。
2.领军人才项目认定。
3.青年人才项目认定。
4.大赛遴选认定。
5.风投投资认定。
6.工资薪酬认定。
7.专项举荐认定。
(一)给予国内创业人才项目、海外创业人才项目创业支持资金,其中A+类700万元、A类500万元、B类300万元、C类200万元(资助等级经评审后认定)、举荐项目100万元。
(二)给予国内创业人才项目、海外创业人才项目注册企业最高2000平米5年租金补助。
(三)给予创新领军人才项目、海外青年人才项目所在单位薪酬补助,对A+类、A类、B类、C类创新领军人才项目和海外青年人才项目,按年薪的70%、70%、60%、50%,分别给予三年最高600万元、300万元、180万元、120万元的薪酬补助。
国内创业人才项目、海外创业人才项目:0572-2289365
企业类创新领军人才项目:0572-2977187
科研院所类创新领军人才、海外青年人才项目:0572-2289297
来源:吴兴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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