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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奖励1500元、3000元、5000元!

发布时间:2023-04-11阅读量:415

即日起,2023年社工考试网上报名通道正式开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均可报名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21日上午12:00。

从事社会工作的市民可直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http://www.zjks.com/)网站,按系统提示,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工具和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并按提示流程完成报考。

根据人才相关激励政策,对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将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1500元、3000元、5000元的奖励。

报名时间与考试安排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1日至21日上午12:00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6月5日至9日

考试时间与科目安排

6月10日

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

6月11日

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14:00—17:00 社会工作实务(高级)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3.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

以上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以后学历报考的,专业工作时间前后可以累加(全日制教育实习期和成人教育脱产学习时间除外)。

注意事项

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在未交费且在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但一旦“撤回承诺”,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提醒报名人员务必慎重“撤回承诺”,同时不要随意点击,以免误操作。

报名时一旦选择“不使用告知承诺制”,则无法返回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报名人员务必慎重选择“不使用告知承诺制”,同时不要随意点击,以免误操作。

对于报名时须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的,且为“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的人员,在上传相关证件材料后,还需联系浙江省人事考试院作出相应设置后,方可继续完成上述对应的报考流程。

由于个人身份和学历信息提交在线核验后,才能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报名,请报考人员要尽早报名,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

报名期间,若发现报考信息有误,在未点击“确认”前,报考人员可点击“信息维护”自行进行修改;在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后则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须联系浙江省人事考试院处理。报名期间,若发现报考信息有误,在未点击“确认”前,报考人员可点击“信息维护”自行进行修改;在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后则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须联系浙江省人事考试院处理。

报考人员原则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考(即:考生的工作地或居住地应在浙江省内)。如非浙江省考生,以及因报名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件号、手机号等)、选错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报名点等),漏交或错交考试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造成参加考试、答卷评阅、通信联络、资格核查、成绩和证书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名人员自负责任。

报考技术咨询电话:

0571-88396764、88396765

传真:88395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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